Sunday, August 31, 2014

Foreign nationals working in Taiwan

外國人受聘僱來台工作,有關學歷及工作經驗之規定為何?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其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定取得證書或執業資格者。
(2.)相關系所碩士學位以上,或取得相關系所之學士學位而有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
(3.)服務跨國企業滿一年以上經指派來我國任職者。
(4.)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有五年以上相關經驗,而有創見及特殊表現者 。

外國人受聘僱來台工作,其申請工作許可手續及流程為何? 入台手續及流程為何?
外國人受聘僱在台之公司工作,應先與該公司(雇主)簽訂聘僱契約,再由該公司準備相關文件向勞委會申請許可後,始得在台灣地區工作。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工作,經勞委會核發聘僱許可,外國人持勞委會所核發之聘僱許可向我國駐外單位或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居留簽證後,再向縣市警察局外事單位申請居留證 。

外國人受聘僱來台工作,申請工作許可時,外國人應提供哪些資料?
外國人受聘僱來台工作,應由雇主申請聘僱許可,外國人應提供學歷及工作經驗證明(及相關特殊表現及創見、專業訓練證明),以為雇主申請聘僱許可之用,其中有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應為原服務公司所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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